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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
时间:2020-08-06 08:51:17 来源:源自网络 作者:
 

  扫黑除恶
  专项斗争应知应会
  01
 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的?
  2018年1月23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。
  02
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?
  1.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;
  2.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;
  3.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、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。
  03
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总蓝图”是什么?
 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3年。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是: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满意率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  04
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?
 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;
 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;
 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,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;
 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;
  让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得以铲除,社会环境明显净化,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;
 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,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  05
  中央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是什么?
  1.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、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  2.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  3.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  4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  5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  6.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  7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  8.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  9.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  10.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;
  11.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  12. 坚决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。
  06
  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(案件)是什么?
  7类典型案件: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聚众斗殴、故意毁坏财物、故意伤害。
  11类常见伴生行为(案件):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、贩卖毒品、运输毒品、抢劫、抢夺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、聚众“打砸抢”。
  07
  “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  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;
  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  08
  “软暴力”的具体表现是什么?
  1.暴力、威胁色彩不明显;
  2.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;
  3.会使人产生恐惧、恐慌;
  4.影响他人正常生产、工作、生活;
  5.通过 “谈判”及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。
  09
  什么是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?
  1.国家公职人员;
  2.利用手中权力;
  3.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。
  10
  “六清”行动
  “线索清仓”“逃犯清零”“案件清结”“伞网清除”“黑财清底”“行业清源”。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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